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新春见闻)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中新网威海1月12日电 题:塞尔维亚“洋教练”在中国文字中寻找“年”味道
作者 王娇妮 王晓根
手握毛笔,蘸上墨汁,一撇一捺……12日,来自塞尔维亚的体育教师戈兰在山东威海用两种文字写出了带有美好寓意的“福”字和祝福语。
威海南海新区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与韩国、日本隔海相望。近几年,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推进,不少外国人选择来这里工作和生活。
来自塞尔维亚的戈兰是威海南海新区青苗双语学校的体育老师。三年前,他带着妻子玛雅和他们的3个孩子,来到这里工作生活。
办年货、包饺子、抢红包、串门儿,戈兰对中国过年习俗十分了解。但最让他感兴趣的,还是在中国文字中找“年”味儿。
戈兰一家给中国邻居送春联。 王晓根 摄在威海南海新区观海社区12日组织的写春联活动中,戈兰一家五口齐上阵,依次跟着书法老师写“福”字。对戈兰来说,只写“福”字已远远不够,他还颇具创意地采取“接龙”形式,用母语塞尔维亚语在红纸上写下“健康喜乐、事业顺利、财源滚滚、新年快乐”的祝福语。
经过了3个多小时的努力,100多幅寄托美好寓意的春联铺满地面。喜庆的红纸上,外文字母和中国“福”字的混搭,呈现出“中西合璧”的美好愿景。
戈兰的妻子玛雅则提议学着本地人去“串门子”,送祝福。一家五口拎着春联,敲开邻居家的门。
“新年快乐!”戈兰一家双手作揖说着贺词。“太感动了,头一次接待这么特别的客人,祝你们阖家幸福!”邻居吴月美高兴地说。
回到家后,戈兰迫不及待地将对联“迎喜迎春迎富贵 接财接福接平安”贴在自家门上。“有点歪”“不对,太高了”,三个孩子当起了“质检员”,要求爸爸做到分毫不差,端端正正。
小儿子卢卡还拨通了塞尔维亚朋友的电话:“我们家现在有春联了,等到春节那天,我还要给你打电话拜年,你记得要学习几句吉祥话呀。”卢卡向他的朋友介绍起了中国传统习俗,当起了“中国通”。
戈兰细数起还要为中国年做的准备,“今年我要包具有塞尔维亚特色馅料的饺子给家人们吃。”“我要体验万家寨大集,听说临近过年时候的大集特别热闹。”“最近还有丹顶鹤、天鹅等鸟类来到这里,我要拿着相机记录下来,到时候发给塞尔维亚的家人看。”一件件事填满了他的待办清单。
从中国美食到传统习俗,戈兰一家人入乡随俗。“没待够”是戈兰一直挂在嘴边的话,他去过中国许多城市,最后定居在威海,一家人在这里感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和城市发展的亮色。(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